漳台民俗与族谱网漳台民俗与族谱网

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印度尼西亞泗水市韓姓

資訊來源於《韓氏文化交流》

因為字體轉換會出現錯字!

歡迎直接點擊進入《韓氏文化交流》簡體版本瀏覽資訊。

印度尼西亞泗水市韓姓(图1)

作者:鄭來發(中國)(《漳州華僑華人通史》主編)

【紀實】東爪哇泗水韓氏家族 

2019-05-26 11:56


印度尼西亞泗水市韓姓(图2)

在印尼泗水市華埠橡膠街(Jl.Karet),有壹座建於1876年的韓氏輅軒祖廟,供奉著韓松及韓氏家族其他成員的神主。廟內無碑刻,只有拉丁化福建方言族譜及關於韓松公簡略說明掛在廟內。韓氏是泗水壹個顯赫的華人家族。從18世紀初到20世紀上半期,韓氏家族經歷了從興起到衰落的過程。


韓松於1673年出生於福建龍溪縣天寶路邊社,大約於1700年南渡爪哇島,初定居於中爪哇拉森,像大多數中國移民壹樣,他是壹個窮人,拼命工作以謀生。他皈依了伊斯蘭教,娶了當地壹個爪哇女為妻,生了五個兒子和四個女兒。


1743年,韓松在拉澤威西(華人俗稱新埠頭)去世時,只留下很少的錢給其子女。為了舉行較有體面的葬禮,韓松的子女試圖使他留下少量的錢迅速增值,拿去賭博,結果錢輸了精光。沒有了錢,子女們們決定在壹天夜裏悄悄地在壹個地方埋葬韓松的遺體。埋葬途中突然雷雨交加,韓松的子女把其父的遺體遺棄在半路上,然後跑到壹間小茅屋裏避雨。


夜間,他們夢見韓松對他們的行徑勃然大怒,詛咒說,今後絕不準許其後裔來到拉森。如果誰敢違抗,那韓姓人士必定遭殃。第二天清晨,韓松的子女走出小茅屋,發現遺棄其父遺體的地方已經樹立起壹座墳墓。傳說是被神秘的力量所安葬。

印度尼西亞泗水市韓姓(图3)

從此沒有壹個韓氏家族子女敢於在拉森定居或前往該地。根據韓氏家族的壹些老人的講述,確有壹些韓姓人士不信這個傳說而前往拉森,結果這些膽大的人後來確實遭遇災難。至今,人們在比鄰拉森的比南昆仍然可以見到修葺於1768年的韓松墳墓。


根據泗水的族譜,韓松的五子之壹震公(1720--1776),皈依伊斯蘭教,而其余梓公、艮公、亨公、尾公,則保持其祖先的文化。那些皈依伊斯蘭教者傾向於娶爪哇女子為妻,其余則娶土生華人女子為妻。五兄弟雖然宗教信仰不同,但彼此關系密切。然而在族譜中則涇渭分明。成為穆斯林者,迅速與地方精英融合,按照爪哇貴族慣例纂修他們自己的族譜,而土生華人則繼續保留他們的中國姓氏,登錄在單獨的族譜中。


韓松的兩個最大兒子梓公、艮公住在拉森,而其余三個前往東爪哇。艮公和震公(蘇羅•帕爾諾羅)在麥蘇基成家立業。蘇羅•帕爾諾羅受雇於亨德裏克•布雷頓,他被任命為南旺州州長,1763年任東角長官,1768年任東印度評議院參事。蘇羅•帕爾諾羅成為亨德裏克的得力助手,起初擔任其三艘商船的管理員,然後成為泗水海關稅務官以及帕納魯坎警長,擁有爪哇貴族稱號英格貝伊•蘇羅•帕爾諾羅(1768--1776),並且最後成為繼承人。

印度尼西亞泗水市韓姓(图4)

韓尾(1727--1778),韓松的最小兒子,定居於泗水。他通過皈依伊斯蘭教並當官的三哥的震公,於1768年承租麥蘇基州國有地,每年向荷蘭東印度公司提供10科淵大米和1000銀元。1777年又承租帕納魯坎州,每年繳納500西班牙銀元。韓尾後來在其嶽父陳和官(1672--1744)幫助下,開始在泗水經商並迅速致富。後來他奇跡般地成為第壹個被任命為甲必丹的韓氏家族成員。韓尾大約於1748年與陳恭慎結婚,根據泗水族譜,他有12個兒子、2個女兒,其中5人在尤瓦納(Yuwono)、泗水、巴蘇魯安(華人俗稱巖望)、龐越和錦石被任命為甲必丹。最小的兒子韓瑞皈依伊斯蘭教,與爪哇人結婚並定居於普拉澤坎。韓尾及其妻之墓仍然座落在泗水墳墓市場遠處,它是由其10個兒子(其中之壹是過繼子)、11女兒和他們的孫子立的。碑銘中,韓尾謚號振泗,意為“振動泗水。”


韓尾的眾多後裔散布在東爪哇各地(尤瓦納、巴蘇魯安、龐越、錦石、麥蘇基、巴拿魯甘),成為承租或擁有大片土地的地主、糖廠主、承包商、華人官員(瑪腰、甲必丹、雷珍蘭),富甲壹方,顯赫壹時。在韓尾的兒子中,韓天筆和韓極哥最為著名。

印度尼西亞泗水市韓姓(图5)

韓天筆(1759--1827),韓尾第三子,在其父1778年去世後,繼續承租伯蘇基和巴拿魯甘國有地。後由泗水雷珍蘭晉升為甲必丹,直至1810年為止。1796年,荷印當局甚至授予他對於這兩州享有終身獨占權。然而6年後,荷蘭當局建議他去世後將該地交由兩名知縣管轄。1810年,荷蘭總督丹德爾斯決定出售東爪哇壹部分國有地,以緩解財政困難。麥蘇基和巴拿魯甘遂售予韓天筆,成為其私領地,並提升他為瑪腰。後來韓氏因無法支付按年攤還的款項,又要求政府收回私領地,而遷回泗水。韓天筆有三個妻子,其子女有多少無法確定,但泗水族譜只記錄12人。韓天筆在泗水周圍擁有和承租土地,特別是在叫做塞米米的地方以及在泗水州擁有30個大市場,並且為了收歸龐越被授予兩個莊園。壹個是泗水以西的瑪努坎,生產大米。韓天筆去世後,該莊園被其子泗水雷珍蘭韓國治(1805--1844)繼承。1815年,韓天筆在帕敦崇安購置了另壹個莊園,他去世後,先由他的另壹個兒子韓國柄繼承,而後再由他的孫子韓續賢繼承。


韓極哥(1766--1813),韓尾第六子,又名韓極郎,在泗水南部擁有大片的私領地,種植甘蔗,並且在巖望州租借王室土地,包括12個村莊和2538戶居民,也兼任巖望甲必丹的職務。1810年,韓極哥又從總督丹德爾斯手中購買龐越地區大片私領地,並晉升為瑪腰,又獲峇峇杜孟公稱號,有權向當地居民征收賦稅。韓極哥成功獲得龐越土地除了他是韓天筆的弟弟外,還在於他是壹個富裕家族,在華人中擁有許多貸款。這筆貸款是非常必需的,因為龐越的土地的銷售價格高達百萬銀元,並且將分期支付,其擔保就是韓天筆所擁有的龐越、麥蘇基及巴拿魯甘的土地。

印度尼西亞泗水市韓姓(图6)

1811年韓極哥正式擁有對龐越土地的所有權。同年3月25日,荷蘭總督決定讓韓天筆和韓極哥享用家族徽章,此地位讓兩兄弟的名聲登峰造極。後來韓極哥遷到龐越定居,他規定人民必須稱呼其稱號“峇峇杜孟公”,並以縣太爺自居。


然而,事實證明,龐越土地和崇高地位對他而言過於昂貴:龐越是壹個貧瘠和很少收益的地區。這迫使韓極哥必須向人民征收高額的賦稅以支付他所購買土地的分期付款。這種措施導致人民對杜孟公或新地主的不滿。過去的許多甫帕蒂家族也感到不滿,因為他們也沒有得到已調到其他地方的原龐越甫帕蒂的津貼。


1813年英國乘機企圖收回上述私領地。5月18日,龐越發生了齊阿依瑪斯領導的農民起義。韓極哥在起義中被殺,其家屬得以逃脫。韓極哥被安葬在泗水墳墓市場的韓氏家族墓地。後來,萊佛士決定買回韓氏家族所掌握土地,包括麥蘇基和巴拿魯甘的土地。不久,萊佛士的上司印度總督頒布命令,責令把上述土地退還給韓氏家族,因為他們已合法收購上述土地。但韓氏家族拒絕收回上述土地,或許韓極哥的遭遇讓韓氏家族不敢再玩甫拍蒂或地主。上述土地最終被政府購回。但是這些土地的歷史損壞了韓氏家族的財政。


作為政府收回旁越私領地的安排,韓極哥的三個兒子對這塊私領地、工廠以及附近182公頃稻田,擁有終身用益權。該地從此以“歡樂與平靜”著稱。


韓極哥的次子韓纘元又移居龐越,並於1847年任甲必丹至1860年。他的四個兒子在巖望相當活躍。其中壹個叫韓建章,在普萊列德的地方向政府租地從事制糖業。他的企業分散在巴蘇魯安和龐越之間,是發展制糖業的巨頭。韓建章的後裔是:浩瀾(卒於1893)、浩泉、浩、浩海(1870-1885年龐越甲必丹)和浩溪,他們在沙裏雷佐、厄姆皮特、彭戈爾和克魯拉漢承租土地,也投資房地產。因此,韓浩創建了韓浩建築公司,而他去世後,由其遺孀王益娘和她的兒子之壹韓肇章接管。韓建章這壹支派後裔也投資創建基金會。第壹個是創建於1906年的韓順遠公祠,獻給已故的韓浩瀾及其後裔和兄弟們;1910年,韓浩又創建另壹個基金會——韓達遠公祠,獻給韓瑞興和韓瑞連以及他們的後裔。20世紀20年代末,爪哇經濟危機影響了制糖工業,韓極哥的兩個孫子建基、建興及時把資本轉向其他行業。他們在巖望創辦壹個多元化企業,在沃諾勒佐創辦了壹個大米生產貿易公司。


韓極哥另兩個兒子纘成、纘興,根據泗水族譜,纘成也被任命為華人的首領,但未註明地點。其子孫後裔散布在巖望、龐越、泗水、馬都拉三個地方之間。


韓尾公的壹個兒子碧郎,很年輕時就去世,但其長子永隆(1786--1847)大約於1828年被任命為巖望甲必丹至逝世,永隆的繼子續基於1862年也任甲必丹。他在巖望地區的蘇科勒佐經營壹家糖廠,並且擁有壹家代養馬廄,出租馬匹往返於巖望經徐圖利祖和泗水之間的郵路。碧郎的次子永受(1788--1814)與其子初明、初容定居於龐越。初明的壹個孫子韓妙成是龐越的鴉片稅收承包商,被任為雷珍蘭。


韓尾的另壹個兒子崑郎在麥蘇基過其壹生,在當地去世和安葬。然而其神主被帶回泗水祖祠。


韓尾的長子韓啟明(1749--1768)在泗水被任命為甲必丹,英年早世,其獨生子韓泗錫(1767--1827)於1813年在泗水被任命為雷珍蘭--甲必丹。泗錫的長子肇基(1790--1871)繼承了其職務。1835年,肇基在吉打邦創辦了最大的糖廠。肇基其子萃煥(1815--1895)壹度任泗水雷珍蘭,肇基之孫康娛(1851--1932)也是大蔗糖生產商。他們通過承租大片土地來增加生產能力。韓康娛的三個兒子永穗(卒於1909)、成穗(卒於1919)和端穗(1884--1933)經營制糖業,同時協助父親擴大經營行業,如當鋪和房地產。因此永穗和端穗創建了壹個建築公司,在泗水、拉旺、辛柯沙裏購買多個地塊和建築房屋。為保持壹部分資本不被分割,韓康娛創建了壹個名叫南洋祖祠基金會,他對外宣稱捐贈了600間房屋,其利潤只能在其繼承人中間分配。



韓泗錫的次子肇興(1790-1884),1828年任泗水雷珍蘭,至1854年升任甲必丹達20年,後任榮譽甲必丹,在吉打邦地區繼承了土地在那裏種植稻谷和甘蔗。1886年他購置徐圖利祖的潘久蘭糖廠。肇興的三個兒子廷章、廷俊、廷槐繼承其父甘蔗種植園,並在1870年向政府承租土地加以擴大。同樣他們也投資不動產。韓廷槐的壹個兒子韓宗慶是泗水最大的地主,除了其經濟活動外,他於1889--1924年擔任華人社區首領達30年之久,最初擔任雷珍蘭,繼而當甲必丹,最後當瑪腰。當他於1924年退休時,對華人的間接統治宣告結束。


從泗水韓氏族譜中還可以了解到韓氏家族中穆斯林支派的壹些情況。自從韓松的壹個兒子韓震公(第21世)皈依伊斯蘭教之後,在隨後數代中皈依過程持續重復。韓尾公之子韓瑞公(第22世)也變成穆斯林,娶了爪哇女,並且定居於普拉澤坎。韓泗錫(1767--1827)4個兒子中的兩個,即德宗和本初(第24世)以及雷珍蘭韓肇基的女兒韓別娘(第26世),同樣皈依伊斯蘭教。


韓氏家族集體生活的中心,仍然是在泗水橡膠街的祖祠。上世紀80年代,韓氏家族年長成員通常每年聚會兩次,以祭拜他們的祖宗。據說該家族的穆斯林成員參加祭祖儀式直到1965年,當時認為避免不適合時宜的實踐更好。韓氏家族的某些成員對參加祭祖先慶典感到猶豫,而更年輕的壹代,強烈地想忘掉過去,對祭拜祖先越來越感到不興趣。二次世界大戰後,韓氏家族最富裕的成員開始向荷蘭和美洲重新移民,而幾乎不追尋他們的根源。


縱觀韓氏家族的興衰史,我們可以看到,其成功因素在於:


第壹,皈依伊斯蘭教,謀求融入主流社會並與地方當局結合共存之道。韓氏家族穆斯林的存在,對東爪哇整個韓氏家族的發展無疑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第二,韓氏家族依附荷蘭殖民當局並成為其統治機器的零件。從18世紀到20世紀初,韓氏家族成員曾經在泗水、巖望、尤瓦納、龐越、麥蘇基、錦石、哥打拉賈、格托索諾等地擔任甲必丹者14人、榮譽甲必丹者3人、雷珍蘭者13人、瑪腰1人。這些華人官員有利於韓氏家族利用其特權聚集更多的財富。


第三,韓氏家族與蔡氏家族、鄭氏家族是泗水華人三大家族,這三大家族之間相互聯姻,在社會經濟方面形成犄角關系,從而鞏固壯大彼此的經濟實力。


俗話說:“水可以載舟,也可以覆舟。”這句話也適用於韓氏家族的興衰歷程。




19世紀後半期、20世紀初荷蘭殖民政策的改變,促使韓氏家族逐漸失去賴以生存和飛黃騰達的基本條件。上世紀30年代荷蘭政府宣布廢除華人甲必丹制度,致使韓氏家族賴以維系的傳統特權喪失殆盡,因而衰落勢不可避免。1910年,荷印殖民政府頒布法令,有代價地把私領地收歸國有,意味著韓氏家族經濟收入來源的縮減。1894年荷印政府取消鴉片專賣承包制,也使韓氏家族的收入銳減,削弱了經濟實力。在新客華人經濟崛起和泛華人運動或中國民族主義運動高潮面前,作為土生華人的韓氏家族深陷私領地經濟之中,在世界經濟蕭條中受到重創的糖廠主,不知所措,從而選擇脫離商海而成為專業人士,加入白領隊伍。


韓氏家族後裔眾多,按荷蘭法律,不論男女後裔均享有繼承權。其結果是家產越分越小,越分散,越弱化。政治上,韓氏家族主要成員不僅遠離泛華人運動,有的甚至是站在荷印殖民政府的立場上,公開反對中國辛亥革命和泛華人運動。最典型的事例是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時,韓宗慶勸當局禁止升五色旗,廣府籍華僑襲擊其住宅,發生五色旗事件。當印尼八月革命之後,受過西方(荷蘭)教育的、親荷的韓氏家族成員紛紛移居荷蘭和歐美國家,導致家族衰落。如今,韓氏輅軒祖廟請壹個當地印尼人管理。


作者:鄭來發(中國)(《漳州華僑華人通史》主編)


——來源:千島日報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漳台民俗与族谱网 » 印度尼西亞泗水市韓姓
分享到: 更多 (0)

弘揚閩南傳統文化,促進兩岸民間交流

聯絡我們